2012年6月23日,经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,我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 一、统一招生考试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文科 理科 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95分 477分
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46分 433分
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16分 402分
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90分 281分
专科提前批面试参考线(三科总分) 150分 150分
体育教育、社会体育、休闲体育专业(体育成绩70分) 320分 300分
根据安排,专科(高职)录取分数线将于7月底在本科录取结束后,由市招考委划定并公布。